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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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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19-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陈鸣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董事李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5,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董事姚长明先生持有520,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鸣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88%;李壮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39%;姚长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1-16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 11月15 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松禾”)和股东南通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松禾”)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圳松禾和南通松禾,两者为同一控制下机构投资者,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1.深圳松禾基本情况

2.南通松禾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松禾于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8,1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2126%。南通松禾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1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5357%。深圳松禾和南通松禾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38,1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7483%。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松禾持有公司3,66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17%;南通松禾持有公司1,935,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83%。深圳松禾和南通松禾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9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先达股份

股票代码:603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C座16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C座16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南通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南通市人民东路6号王府大厦2幢8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C座16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大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松禾基本情况

(二)南通松禾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深圳松禾、南通松禾为同一控制下机构投资者,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8月31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838,1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1)深圳松禾持有上市公司3,902,400股,持股比例为3.4843%;(2)南通松禾持有上市公司2,535,640股,持股比例为2.2640%。深圳松禾和南通松禾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438,040股,持股比例5.7483%。

深圳松禾于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38,1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2126%。南通松禾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1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60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5357%。深圳松禾和南通松禾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838,1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7483%。

本次权益变动后,(1)深圳松禾持有上市公司3,664,300股,持股比例为3.2717%;(2)南通松禾持有上市公司1,935,640股,持股比例为1.7283%。深圳松禾和南通松禾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599,940股,持股比例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1月1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上市公司838,1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599,94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外,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信息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深圳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罗飞

日期:2019 年11月15日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南通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南通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罗飞

日期:2019年11月15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被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第九节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深圳市松禾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罗飞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南通松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19年 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