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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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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2019-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9-095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不得与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涉足医药、化工行业。公司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份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39.95%,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结构合理,运营健康,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主要风险如下: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确定投资期限,控制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前提必须确保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可控合理操作,并以保守稳健低风险理财产品为主。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9-096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19年11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