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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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19-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23,875股,公司董事、副总裁姜永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90,059股,公司副总裁潘秋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1,000股,公司副总裁周卫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公司副总裁魏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公司副总裁周曙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

本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减少63万股,股份占比数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705,284,633股计算。公司董事、副总裁任不凡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23,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295%;公司董事、副总裁姜永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90,0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807%;公司副总裁潘秋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94%;公司副总裁周卫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51%;公司副总裁魏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51%;公司副总裁周曙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51%(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6月1日、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人员任不凡先生、姜永平先生、潘秋友先生、周卫星先生、魏涛先生、周曙光先生均未实施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以上占比以公司最新总股本705,284,633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均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因每股价格未达到减持合理价格区间15-20元/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人员任不凡先生、姜永平先生、潘秋友先生、周卫星先生、魏涛先生,周曙光先生均未实施减持计划。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