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9-09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东南路147号地块拆迁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属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南路147号地块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 鉴于该地块的拆迁进度、部分权证注销完毕,公司依据会计准则规定,对该地块的房屋征收补偿款予以部分确认,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影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约1.92亿元,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 本次拆迁预计跨年度会计期间影响损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鉴于宁波市政规划及建设需要,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南路147号地块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为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拆迁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大局,2019年4月19日,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签订了《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协议编号:金钟非-1011),公司与房屋拆迁办及补偿房屋租赁承租方之一宁波兴宁时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协议书》(编号:金钟非-1011-1)。

如果本次拆迁事宜能顺利进行,公司预计可获得拆迁补偿款净额2.63亿元人民币。

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办理公司江东南路147号地块拆迁事宜的议案》,审议批准了此次拆迁事项。

2019年5月20日,公司已收到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支付的首笔房屋征收补偿款2.00亿元人民币。根据《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协议编号:金钟非-1011)约定,剩余补偿款将在公司腾空房屋移交给房屋拆迁办,并经审计单位审核出具合格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公司,届时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18日、2019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9-011、(临)2019-021、(临)2019-029、(临)2019-0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8日,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已完成该地块的部分拆迁工作,公司根据《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约定以及该地块拆迁进度,将已完成拆迁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移交给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并由其办理相关产权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涉及产权注销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450.8平方米(土地证号:甬国用2008第0100185号),房产证登记面积为13,358.32平方米。

2019年11月22日,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告知公司其已完成了上述权证的注销登记手续。

三、特别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地块的拆迁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公司尚有部分权证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83.9平方米(土地证号:甬国用2008第0100186号),房产证登记面积为1,272.89平方米。

(二)鉴于上述地块的拆迁进度、部分权证注销完毕,公司依据会计准则规定,对该地块的房屋征收补偿款予以部分确认,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影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约1.92亿元,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拆迁预计跨年度会计期间影响损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2日

报备文件:

1、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