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9-09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质押股权控股子公司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
2、本次出质标的: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的70%股权,合计24,500,000股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
3、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股权质押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恒丰银行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以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的70%股权,合计24,500,000股质押给恒丰银行,向恒丰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泰欣环境70%股权的部分交易款及中介机构费用。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9年4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母公司拟以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0.00亿元。
上述融资计划的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三、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 3 号楼 3 层 305 室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
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 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环保设备的维护,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质权方机构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机构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营业场所:武昌区徐家棚街道三角路村澜桥公馆6号楼
负责人:季刚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融资计划授权范围内与恒丰银行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
2、贷款期限:60个月
3、贷款条件:以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 70%的股权,合计24,500,000股质押给恒丰银行,并依法办理出质登记手续。
六、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申请并购贷款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整体融资安排,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不会对公司及质押标的泰欣环境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股权质押合同;
4、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