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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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9-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7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清远蒙娜丽莎建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建陶”)、广东绿屋建筑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屋建科”)、广东蒙娜丽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贸易”)、佛山市慧德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德康”)、广东蒙娜丽莎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物流”)、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广西美尔奇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43,484,019.71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36,522,670.33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8%,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6,961,349.38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7%。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中,除了其中3笔合计6,961,349.38元属于为取得、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外,其余补助合计36,522,670.33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上述政府补助中6,961,349.38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平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36,522,670.33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均为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9年度税前利润总额3,652.27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