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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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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萍女士回避了本次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95)。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台州市黄岩创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了浙江中科创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越”),目前公司董事长王萍女士担任中科创越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科创越为公司的关联公司。现将公司与中科创越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将在2020年度向中科创越出租办公场所并提供综合服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同时预计向中科创越采购产品不超过3,000万元,中科创越将委托公司进行产品加工生产不超过2,700万元,合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6,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5%。在表决时,关联董事王萍女士进行了回避。

公司2019年度合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只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2019年1-9月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科创越成立于2018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马大为,注册资本为1亿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站西大道51号黄岩人才大楼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3MA2APL4H8Q,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化学原料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24.32万元,净资产-96.84万元;2018年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96.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00.92万元,净资产158.11万元;营业收入430.17万元,净利润-245.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有中科创越2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王萍女士担任中科创越的副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的规定,中科创越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专利技术前景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科创越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中科创越经营发展需要,通过产学研资源的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且上述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中科创越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科创越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

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台州联化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公司拟调整对台州联化的融资担保和合同履约担保。调整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联化”)提供10.00亿元的融资担保,即为其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担保期限为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公司拟将在台州联化与特定供应商签署业务合同时,为其提供履约保证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函、银行保函等),担保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00亿元,担保期限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与公司子公司联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化”)拟以资产抵押为台州联化提供1.50亿元的融资担保,即联化科技和上海联化以资产抵押为台州联化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担保期限为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联化科技和上海联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子公司台州市黄岩联化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药业”)和上海宝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丰”)拟分别以资产抵押为公司提供1.5亿元的融资担保,即联化药业和上海宝丰以资产抵押为公司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担保期限为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并分别授权联化药业和上海宝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一一台州联化

企业名称: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邹本立

注册资本:80,168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原料药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制造(危化品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内容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台州联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18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2、母公司一一联化科技

企业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萍

注册资本:92,387.8056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4日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的制造(危险品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18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的数据尾数与净资产不符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担保主要内容

1、融资担保

(1)担保人:联化科技

被担保人:台州联化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2)担保人:上海联化、联化科技

被担保人:台州联化

担保方式:资产抵押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3)担保人:联化药业

被担保人:联化科技

担保方式:资产抵押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4)担保人:上海宝丰

被担保人:联化科技

担保方式:资产抵押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其中第(2)至第(4)项担保拟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上述融资担保是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最大融资担保额度。在融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2、合同履约担保

担保人:联化科技

被担保人:台州联化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

上述合同履约担保是公司为台州联化提供的最大合同履约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或开具银行保函。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台州联化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10.00亿元的融资担保及不超过6.00亿元的合同履约担保。台州联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其目前经营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可控。

公司及子公司联化药业、上海宝丰和上海联化以资产抵押为联化科技和台州联化提供融资担保事项是为了联化科技和台州联化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043.96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01%,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4,043.96万元,对参股公司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按揭贷款客户的担保余额均为0万元。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3亿元(其中对进出口公司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江苏联化担保不超过5.4亿元,对德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5亿元,对盐城联化担保不超过2.9亿元,对台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6亿元,对辽宁天予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英国子公司Lianhetech Europe Limited担保不超过12亿元,对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 Limited担保不超过5亿元,联化药业对联化科技担保不超过1.5亿元,上海宝丰对联化科技担保不超过1.5亿元,联化科技和上海联化对台州联化担保合计不超过1.5亿元,对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联化小微创业园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不超过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68%。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2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

2、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19年11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第1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2月10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10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