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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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2019-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并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8日。

(3)公示方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内网OA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公司内部人员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与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事项、拟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