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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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9-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9年11月29日起新增海银基金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注: 上表中同一产品A、C、E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封闭期内不支持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申购或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海银基金所有,请投资者咨询海银基金。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海银基金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海银基金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海银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海银基金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