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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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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10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广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曹体伦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直接进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不参加股东大会选举。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律师、卜平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105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王广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会议选举王广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徐培忠先生、王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选举战略委员会成员为:王广西先生、徐培忠先生、常胜秋先生,其中王广西先生为召集人;

2、选举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戴武堂先生、邢红梅女士、王广西先生,其中戴武堂先生为召集人;

3、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春华先生、戴武堂先生、常胜秋先生,其中王春华先生为召集人;

4、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邢红梅女士、王春华先生、王军先生,其中邢红梅女士为召集人。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相关人员的个人简历,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董事长王广西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常胜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董事长王广西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宁方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总经理常胜秋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冬顺先生、张集英先生、裴余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卞鹏飞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六、关于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七、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提供以下担保:1、裕中能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裕中能源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贷款以裕中能源在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99号2号楼的22套房产及中原区桐柏南路77号帝湖花园的30套房产提供足额抵押。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八、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9,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九、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第六至九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附:相关人员简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王广西先生,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江苏省房地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广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通过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27,292,38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培忠先生,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孔庄矿矿长、姚桥矿党委书记、副矿长、铁路管理处处长、实业公司总经理,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监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江苏永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徐培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 军先生,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市场经营处处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项目筹备处处长,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常胜秋先生,汉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第五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常胜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冬顺先生,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经营处副总经济师,江苏大屯铝业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经营总监兼经营管理部部长,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冬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1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集英先生,汉族,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包头第一热电厂副总工程师、副厂长,达拉特电厂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集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裴余一女士,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小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永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电金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总监,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裴余一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卞鹏飞先生,汉族,198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永泰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原子公司北京润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卞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 军先生,汉族,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证券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宁方伟先生,汉族,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经营处副科长、经营管理部经管科副科长、铝加工筹建处工程管理科科长,本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本公司所属企业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部长。

宁方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10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公司为裕中能源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43,415.68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2、本次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裕中能源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25,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43,415.68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3、本次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为19,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09,050.07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4、本次华晨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为8,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12,91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284,177.22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164,893.70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848,138.52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88,500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62,645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申请办理金额共计不超过25,000万元的贷款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裕中能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裕中能源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贷款以裕中能源在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99号2号楼的22套房产及中原区桐柏南路77号帝湖花园的30套房产提供足额抵押。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办理金额共计为1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9,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申请办理金额共计为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冯元,注册资本:506,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19年9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2,452,586.79万元,负债总额1,749,034.44万元,净资产703,552.35万元,资产负债率71.31%;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0,331.55万元,净利润50,709.11万元(未经审计)。

2、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巩家富,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污泥处理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19年9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769,701.36万元,负债总额1,450,400.48万元,净资产319,300.88万元,资产负债率81.96%;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91,441.52万元,净利润44,302.75万元(未经审计)。

3、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张大林,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建设、生产、销售;热力供应服务;从事电力工业的相关业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19年9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469,213.00万元,负债总额335,938.64万元,净资产133,274.36万元,资产负债率71.60%;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6,723.65万元,净利润6,005.60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裕中能源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华晨电力为裕中能源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申请办理金额共计不超过25,000万元的贷款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裕中能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裕中能源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贷款以裕中能源在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99号2号楼的22套房产及中原区桐柏南路77号帝湖花园的30套房产提供足额抵押。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办理金额共计为1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9,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华晨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申请办理金额共计为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且为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以及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284,177.22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24%,总资产的30.83%,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164,893.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81%,总资产的20.32%。

六、公告附件

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107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涂为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选举涂为东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附:涂为东先生简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涂为东先生简历

涂为东先生,汉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陵县税务局科员,荆州区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荆州市地税局计划统计科副主任科员、科长、人事科长,荆州区地税局局长,荆州市地税局纪检组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副监事长兼监察审计部总经理、信息中心总经理、董事长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涂为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