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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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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9-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科技进步、传统产业转型和高端制造业的崛起,专用特种电缆也因此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为了迎接未来时速380公里及以上高铁、5G、军工等领域所需要的特种电缆更快速、更高端、更前沿的技术创新,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气”或“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江苏摩恩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摩恩”)共同出资50,000万元设立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其中,摩恩电气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9,0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98%;江苏摩恩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

2、审批程序

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1、公司名称:江苏摩恩电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237615460329

2、公司住所:江苏省宝应县望直港镇工业集中区

4、法定代表人:张兴宝

5、注册资本:1080.8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生产高低压成套设备、母线槽、压力管道管件、法兰、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电缆桥架、电缆料及部件制品、金属材料(不含冶炼);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04年06月03日

关系说明:江苏摩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4)出资方式:自有资金出资

(5)注册地址:江苏省宝应经济开发区东阳北路18号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及附件的开发、制造及销售,电线电缆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材料的销售、实业投资,风力发电设备及辅件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营业执照记载经营范围为准)。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7)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摩恩电气出资49,000万元人民币,占比98%;江苏摩恩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比2%。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此次设立标的公司目的是未来随着高铁/动车、5G以及军工等领域对特种电缆需求逐年增加,公司能够紧抓机遇,不断创新,加大高端特种电线电缆的研发力度,努力实现持续增长目标。

本次设立标的公司的选址在江苏省宝应经济开发区,主要是由于该地块地理位置优越,背靠京沪高速公路、连镇高速铁路,是长三角都市圈城际公路交通网和我国沿海大通道的重要交通枢纽。标的公司设立后将采用租赁方式在江苏省宝应经济开发区租赁厂房。

2、存在的风险

新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对此,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新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设立的标的公司是公司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会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6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28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2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部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为了迎接未来时速380公里及以上高铁、5G、军工等领域所需要的特种电缆更快速、更高端、更前沿的技术创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江苏摩恩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摩恩”)共同出资50,000万元设立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9,0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98%;江苏摩恩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定于2019年12月17日(周二)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6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

8、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9年12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 9:00-12:00、13:00-16:00;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01306

4、注意事项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会议纪律,详见附件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张勰

联系电话: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电子邮箱:zhangx@mornelectric.com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9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以下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提案进行表决。

4.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纪律如下:

1. 除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 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组织,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票数量和持股人名称。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延长发言时间。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3.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若在会议召开中存在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主持人或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退场。如其不服从,工作人员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

4. 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遵守并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任何人在会议现场录音、照相和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