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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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

2019-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1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8%。其中,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87,020,879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1,979,121股。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

3、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解禁后两年内无减持计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30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00,000股,并于2016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821,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3,621,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分别为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919,000,000股,将于2019年12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62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2,82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800,000,000股,其中,2017年12月6日解除限售股份1,902,000,000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621,000,000股,流通股份为2,702,000,000股,限售股份为919,00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持有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持有股份锁定期:本股东在公司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12年7月13日起锁定60个月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锁定期以前两者孰长为准。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12个月,并授权公司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锁定手续。

减持意向:本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计划;锁定期满两年后若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按相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省国资委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3]395号),安徽省国资委批准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华安证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19,00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设立华安证券(香港)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华安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0号),核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华安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金控”),注册资本为港币5亿元。

本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相关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华安金控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履行向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报备程序。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