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德钦鑫科冶化有限公司
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2019-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9-098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德钦鑫科冶化有限公司

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事件概述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申请对下属子公司德钦鑫科冶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钦鑫科)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提交的对德钦鑫科破产清算一案。具体内容如下:

破产申请人名称: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2-3。

德钦鑫科是云南铜业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2,264.40万元,由于德钦鑫科累计亏损,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恢复生产的可能性,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为进一步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作为债权人,申请对德钦鑫科进行破产清算。

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云3422破申1号】,主要内容为:

(1)受理申请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指定云南润泽律师事务所为德钦鑫科冶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1.管理人: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法院根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德钦鑫科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指定云南润泽律师事务所担任德钦鑫科管理人。

2.管理模式: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三、事件影响

公司申请德钦鑫科破产清算,有利于阻止德钦鑫科出现更大的亏损,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整体良性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公司将根据破产事项的进程,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