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19-083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459号聚光中心B座24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苏维锋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范贵福、王晓湘,董事濮澍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魏世超因公务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总经理吴海涛、副总经理陈愈义、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朱劲龙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议案一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王锦秀 朱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