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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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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 2019-11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11人,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的首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绵阳爱众公司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148.35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9-11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9-12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2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121)》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 2019-11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5人,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的首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绵阳爱众公司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148.35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9-119)》。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9-1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9-11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拟结项并永久补流的募投项目:拟将“绵阳爱众公司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148.3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将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日的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三方监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6号)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792,000.00元。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原“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23日整体更名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应支付承销和保荐费共11,500,000.00元,国都证券于2010年9月13日将扣除承销和保荐费9,500,000.00元(本公司已于2009年预付2,000,000.00元)之后的募集资384,292,000.00元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区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专户671201040003362账户内,扣除2009年预付承销暨保荐费2,000,000.00元及其他中介机构发行费2,620,000.00元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33号《验资报告》。

2015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由国都证券更换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2015年11月,公司、中德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平安银行成都天府支行签订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由中德证券承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募集资金用于分别向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更名为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爱众公司”)、云南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爱众公司”)增资33,000万元和5,000万元,用于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和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6日前分别向绵阳爱众公司和德宏爱众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入33,000万元、4,977.09767万元(含利息98,976.70元),绵阳爱众公司和德宏爱众公司已分别于2010年12月8日、2010年12月9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德宏爱众公司以自有资金17,840,785.76元先期投入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年12月德宏爱众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7,840,785.76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370号《关于代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出专项审核报告》。

2. 绵阳爱众公司以自有资金10,849,536.00元先期投入泗耳河一级电站项目、三级电站项目建设。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辰水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1年7月绵阳爱众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0,849,536.00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5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单位:元

(二)募投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1. 德宏爱众天然气管道建设

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募投项目已于2014年7月31日完工并交付使用,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977.09767万元(含利息98,976.70 元),实际到位募集资51,452,384.11元,实际到位募集资金较计划投入募集增加1,681,407.41元,主要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就德宏燃气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了《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瑞华川基审字【2014】51040001号),审计结论该工程投资支出为32,454,378.11元,项目形成工程材料结余1,383,915.52元,项目债权(其他应收款)1,139,520.00元,系应收瑞丽市财政局应退还的剩余的未交付的土地预付款项及保证金款项。截止2014年7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454,378.11元。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募投项目已于2014年7月31日结项,会议同意将德宏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6,433,622.9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利息1,681,407.4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2014年7月31日后存在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会议同意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大街分理处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4130601040003079)进行注销。德宏爱众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大街分理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4130601040003079)进行了注销。

2. 绵阳爱众公司泗耳河一级电站建设

绵阳爱众公司泗耳河一级电站工程已于2016年1月5日完工并交付使用,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核,出具《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平武县泗耳河一级水电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CAC川专字[2018]第0001号),审计结论该工程投资支出为333,897,784.19元。截止2016年1月5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162.0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减少1,838.00万元。

3. 绵阳爱众公司泗耳河三级电站建设

绵阳爱众公司泗耳河三级电站工程已于2015年10月13日完工并交付使用,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核,出具《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平武县泗耳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CAC川专字[2018]第0002号),审计结论该工程投资支出为390,855,126.63元。截止2015年10月13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280.62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增加2,280.62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募投项目已于2014年7月31日结项,且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就德宏燃气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了《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瑞华川基审字【2014】51040001号),项目形成工程材料结余1,383,915.52元,项目债权(其他应收款)1,139,520.00元,系应收瑞丽市财政局应退还的剩余的未交付的土地预付款项及保证金款项。会议同意公司将德宏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16,433,622.9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利息1,681,407.4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2014年7月31日后存在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会议同意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8月10日,德宏爱众公司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大街分理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4130601040003079)予以注销。截至2019年9月30日,绵阳爱众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4,148.35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德宏爱众公司已于2015年8月10日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大街分理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4130601040003079)注销。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在采购环节严格把控,使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五、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2010年首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已投入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也已使用完毕,为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由于2019年9月30日后存在尚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建议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4,148.35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七、相关决策程序及其他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表示同意。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工,本次公司拟将该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9-12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情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且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克、叶韶勋、李晓英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H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AAAAA资质等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信永中和的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3、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2、独立意见

1、公司拟变更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9-12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5日

至2019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5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一2983188

联系传真:0826一2983117

联系人:曹瑞 李彦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