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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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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
营业执照的公告

2019-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编号:2019-24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

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总裁的议案》,选举冯文书先生为公司总裁。

近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冯文书先生。

一、本次工商变更的主要事项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肖鹏”变更为“冯文书”。

二、新获取的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00091495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冯文书

注册资本:354090.028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21日

营业期限:2001年08月2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预涂膜、光学膜、光电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印刷器材和包装器材的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247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字2019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随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递交了《事先告知书回执》,并要求进行陈述申辩、举行听证。2019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听证通知书〉暨停牌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45)。2019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听证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52),2019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延期举行听证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62),2019年11月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听证通知书》,告知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30在证监会召开听证会。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0),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4),公司于 2019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8),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3),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4),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6),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3),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0),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0),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4),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9),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6),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6),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0),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4),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7),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2)。

公司目前正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24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

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19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荣成市人民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7),于2019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荣成市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9),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荣成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3),于2019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及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00),公告中所提及的与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国有资本”)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鲁10民终2748号《民事判决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鲁10民终2748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一)、本次判决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A: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B: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碳谷”)

原审第三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得集团”)

(二)、康得新公司上诉请求:

1、 依法撤销( 2019 )鲁1082民初4592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

2、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上诉的事实和理由: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主要事实与理由如下:

1、本案证据不能证明康得新公司抽逃20亿注册资金。

2、康得新公司并未通过关联交易抽逃20亿出资。

同时,二审中,公司提交如下申请:

1、以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事项,钟玉等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调查结果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为由,申请中止审理;

2、申请对钟玉签字的确认函的笔迹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3.申请法院调取康得碳谷与康得集团之间的银行资金往来明细;

4. 申请追加钟玉为本案被告。

威海市中院认为,虽然钟玉等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本案并非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康得新公司要求中止审理本案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五项规定,不予准许。

(四)、《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康得新与荣成国有资本与康得碳谷、康得集团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受理费200.00元,由上诉人康得新负担。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9)鲁10民终2748号《民事判决书》为终审判决,公司作为康得碳谷的股东资格可能因本次判决而被解除。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鲁10民终2748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25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国当地法院裁决全资子公司

KDX Europe Composites R&D Center GmbH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破产概述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于2019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德国当地法院受理全资子公司KDX Europe Composites R&D Center GmbH破产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

以上公告中提及的全资子公司KDX Europe Composites R&D Center GmbH(下称:KDX Europe R&D Center)因无法支付到期债务,依据德国当地法律规定,于当地时间2019年5月8日向当地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法院已受理,康得新于近日收到了德国法院的破产令,现将相关事项描述如下:

二、破产令的主要内容

德国当地法院于当地时间2019年5月8日受理KDX Europe R&D的破产申请并指派了破产托管人,现宣布KDX Europe R&D Center正式破产,并且股东已无相关权益。

在此期间破产管理人将继续履行职责,定期向法院及债委会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法院及债委会可随时查阅报表等一切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此前德国当地法院已经受理了KDX Europe R&D的破产申请,目前KDX Europe R&D已被德国法院正式宣告破产,并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德国法院的《破产令》;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