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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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2019-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9-096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8日和2019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高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策投资”)、实际控制人傅梅城先生和副总裁傅斌星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0,453,8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变)。

公司于今日收到副总裁傅斌星女士发来的《减持股份告知函》,其于2019年12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932,500股,减持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于2019年11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了16,207,400股和11,973,519股,与本次傅斌星女士减持的6,932,500股合计为35,113,419股,减持比例再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傅斌星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票336,304,600股、419,854,780股和20,799,809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9.16%、23.91%、1.18%。

三、备查文件

1、傅斌星女士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