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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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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9-28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9-29)。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有关精神,对应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7年版)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有关精神,对应地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版)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经公开招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所)中标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对原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会计所)进行变更。截至2018年,安永华明会计所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所多年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天职国际会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合计85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9-31)。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23日。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32)。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9-29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次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8〕37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次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9-30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及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合计85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9-31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截至2018年,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会计所)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所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公开招标,天职国际会计所中标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对原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所进行变更。天职国际会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合计85万元人民币。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预案,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预案,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天职国际会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及聘任事项,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预案,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及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文山电力 公告编号:2019-32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932号摩根道8栋40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7日

至2019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32号摩根道8栋403室

六、其他事项

(一)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二)现场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会议联系人:雷 鹏,何雨凌。

联系电话:0871-68177735

联系传真:0871-68177720

公司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32号摩根道8栋403室

邮编:650228

联系邮箱:wsdl@wsdl.sina.net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