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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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的进展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6月29日、7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关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及被冻结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公司因实际控制人陈永弟、沈少玲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与高雅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要求公司暂停向彩虹集团、陈永弟支付2017年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30,540,554元,由于公司已支付且未能按南山法院要求追回款项,南山法院向公司作出(2019)粤0305执36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扣公司名下存款或提取收入人民币30,540,554元或查封、扣押公司等值财产,南山法院已按照前述裁定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合计人民币30,540,554元。

2019年6月3日,公司向南山法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撤销(2019)粤0305执36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并终止(2019)粤0305执3695号案件中对公司的强制执行。2019年7月17日,公司收到南山法院(2019)粤0305执异22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的异议请求。2019年7月18日,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递交《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撤销南山法院(2019)粤0305执异229号《执行裁定书》;请求依法撤销南山法院(2019)粤0305执36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2019)粤0305执3695号《执行裁定书》,请求裁定公司无需在未追回现金红利人民币30,540,554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高雅卿承担责任。

2019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粤03执复411号,深圳中院就公司执行异议复议申请裁定如下:

“驳回复议申请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执异229号执行裁定书。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19-08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原定于2019年12月16日在淘宝网深圳中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公司控股股东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486,007,100股。2019年12月11日,公司通过淘宝网深圳中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本次拍卖已撤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拍卖撤回基本情况

根据淘宝网深圳中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信息显示,因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486,007,100股公开拍卖已被深圳中院撤回。

二、股东股份累计拍卖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被撤回后,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无拍卖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深圳中院相关法律文书。

2、截至目前,陈永弟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4,406,779股,陈永弟先生与沈少玲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间接通过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9,504,85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3,911,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5%;其中合计被质押股数为753,321,559股,合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753,911,638股,合计被轮候冻结股数为6,430,319,345股。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