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仙鹤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仙鹤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19年12月16日(T日)(含该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八)发售程序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仙鹤发债”,申购代码为“754733”。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019年12月16日(T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T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1手(10张,1,000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T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019年12月17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19年12月17日(T+1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2019年12月18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仙鹤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手(10张,1,000元)。

(九)缴款程序

2019年12月18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结算与登记

1、2019年12月19日(T+3日),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本次网上发行仙鹤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四、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一)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并持有仙鹤转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仙鹤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50亿元,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十五)可转债发行条款”之“3、发行方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申购时间

2019年12月13日(T-1日)下午17:00之前,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配售原则

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根据主承销商统计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获配名单及其获配仙鹤转债的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获配仙鹤转债。

(2)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申购的情况)时,将按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精确到小数点后12位)获得比例配售。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机构投资者有效申购量计算出实际配售量的整数部分(即按1,000元10张取整),对于计算出不足10张的部分(尾数保留3位小数),将所有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配售的可转债加总与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总量一致。

(六)申购办法

1、机构投资者每个申购账户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万手(10万张,1,000万元),超过1万手(10万张,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10万张)的整数倍,每个申购账户网下申购的上限为100万手(1,000万张,100,000万元)。

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仙鹤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正确填写《网下申购表》并准备相关认购文件,在2019年12月13日(T-1日)17:00前,通过东方花旗投资者平台上传《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和其他申购资料。

3、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2月13日(T-1日)17:00前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50万元。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

4、本次网下发行的仙鹤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仙鹤转债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5、机构投资者应对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以及《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相关问题的问答》(2019年3月25日发布)等相关规定,结合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审慎确定申购金额。应确保机构自有资金或管理的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金额未超过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仙鹤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仙鹤转债申购的,则均以申购量最高的申购中保证金到账时间最早的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无效,无效申购对应的保证金将原路径退还。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七)申购程序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东方花旗投资者平台”进行。在2019年12月13日(T-1日)17:00之前,机构投资者应登录“东方花旗投资者平台”(网址为:https://cb.citiorient.com)完成注册,并下载《网下申购表》及《网下投资者申购承诺函》模版并提交全套申购文件。全套申购文件包括:

①《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请勿修改格式和单元格位置);

②《网下申购表》盖章版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④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⑥《网下投资者申购承诺函》(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⑦ 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规范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无需提交)

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认购的,可以提供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存款证明或证券持仓证明等;通过产品来认购的,可以提供产品估值表、净值表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表》一旦上传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请投资者务必保证《网下申购表》的excel电子版文件与盖章扫描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者未提供《网下申购表》盖章扫描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12月13日(T-1日)17:00前按时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缴纳账户名称必须与申购主体名称保持一致。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50万元。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的保证金退还给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保证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例如,投资者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查询电话021-23153467。

主承销商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

(1)2019年12月17日(T+1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

(2)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2019年12月19日(T+3日)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证金将在2019年12月19日(T+3日)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3)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12月18日(T+2日)15: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补缴申购资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12月18日(T+2日)15: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仙鹤转债由主承销商全额包销,并由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19年12月20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4)网下申购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机构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6)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八)结算登记

1、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九)网下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下、网上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各自申购上限。

五、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六、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5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2.50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75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9年12月13日(T-1日)上午10:00-12:00在“中国证券网”( http://roadshow.cnstock.com/)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九、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

电话:0570-283305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电话:021-23153863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