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9-11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向全体监事以电话、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建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9年11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1、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8日在公司内部网站系统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 2019 年12月8日,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3、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