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独立董事林晖先生、吴飞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为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
(二)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承担。
(四)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2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维坚先生、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王开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2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兢女士、徐培龙先生、严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822弄129号5号楼二楼会议室(全资子公司上海睿能高齐自动化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维坚先生,中国香港籍,1972年11月出生,中专。曾任贝能科技总经理;睿能有限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睿能、上海贝能执行董事;贝能国际、香港广泰、香港睿能科技、香港海睿达、香港睿能电子董事;福建贝能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海睿达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琪利软件、盈泰电气、台湾霳昇、睿能实业、香港瑞捷、睿虹控制董事;福州捷润、贝能科技执行董事。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维坚先生通过持有睿能实业有限公司和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38,767,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6%。与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杨维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杨维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维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赵健民先生,中国香港籍,1968年9月出生,硕士。曾任香港ASIC Technology Limited设计工程师;美国摩托罗拉半导体南中国区销售经理;美国安森美半导体中国区销售经理;美国微芯半导体亚洲区代理商管理经理;挪威Chipcon AS亚洲区副总裁;美国德州仪器公司短程无线产品亚洲区总监;睿能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贝能国际、香港广泰、福建贝能、上海贝能董事、总经理;台湾霳昇、木星投资董事。
赵健民先生通过持有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赵健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赵健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健民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蓝李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2月出生,本科。曾任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主办会计;凯博(福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贝能科技财务总监;睿能有限监事、财务经理;福建海睿达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盈泰电气、贝能国际、香港广泰、香港睿能电子、福建贝能、上海贝能董事;上海睿能、江苏睿能执行董事;琪利软件监事。
蓝李春先生通过持有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1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蓝李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蓝李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蓝李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王开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本科。曾任福建省三明市无线电二厂助理工程师;福建省福州顶旭电脑设备有限公司电子工程师;福建贝能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贝能国际副总经理;福建贝能广州分公司负责人。
王开伟先生通过持有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5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开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王开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开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林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4月出生,硕士。曾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林兢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兢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徐培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本科。曾任上海市朝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徐培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徐培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培龙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严弘先生,美国国籍,1965年10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学术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严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严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严弘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2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一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黄军宁女士、吴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黄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在本次监事会换届的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三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军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8月出生,大专。现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黄军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军宁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黄军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军宁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吴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12月出生,本科。现任上海睿能高齐自动化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专员。
吴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彧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彧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黄锦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11月出生,大专。现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黄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锦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黄锦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锦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贝能”)、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能”)、贝能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能国际”)。
●本次担保金额:福建贝能为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担保;上海贝能为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
公司为福建贝能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担保;上海贝能为福建贝能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
公司为上海贝能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福建贝能为上海贝能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
福建贝能为贝能国际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300万美元、不超过18,500万港币担保;上海贝能为贝能国际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300万美元担保;全资子公司广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广泰”)为贝能国际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18,500万港币担保。
●已实际担保余额:公司已实际为福建贝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福建贝能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及福建贝能等担保方已实际为贝能国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1,599.17万元(以2019年11月30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7.0298折算)。
●担保方为本次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担保方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为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
(二)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承担。
(四)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
1、名称: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
4、法定代表人:蓝李春
5、注册资本:7,121.09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08年4月10日
7、营业期限:2008年4月10日至2038年4月9日
8、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计算单片机研究开发、批发、技术咨询;对外贸易。(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10、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①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②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7.19%。
(二)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1、名称: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弄105号6845室
4、法定代表人:蓝李春
5、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8年07月27日
7、营业期限:2018年07月27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10、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贝能国际有限公司
1、境外企业名称:贝能国际有限公司
2、地区:中国香港
3、董事会主席:赵健民
4、成立时间:2007年8月9日;经营年限:20年
5、投资主体: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注册地址:UNIT B 7/F KADER BUILDING NO.22 KAI CHEUNG ROAD
8、公司注册证书编号:1157040
9、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计算单片机研究开发、批发;技术咨询。
10、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①上述贝能国际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以2018年12月31日港币兑人民币的汇率0.8762折算;利润表项目以2018年度港币对人民币加权平均汇率0.84641折算;②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原名: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可解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人民币14,599.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104,956.77万元的13.91%,担保总额明细如下:
■
注:①表格中数据以2018年11月30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7.0298折算;②贝能国际授信额度以港币为单位,实际贷款以美元发放。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822弄129号5号楼二楼会议室(全资子公司上海睿能高齐自动化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30日
至2019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9年12月26日一12月27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6:3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1-88267288,0591-88267278;传真:0591-8788122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 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即《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4,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