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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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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23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引入合作方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237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238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239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9-24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23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入合作方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增资协议

● 合同金额:项目一合作方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国际信托”)向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巢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产业新城”)增资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项目二合作方为广东福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恒投资”)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幸福(中山)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产业新城”)增资人民币8亿元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项目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巢湖产业新城拟与金谷国际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约定金谷国际信托以其设立的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向巢湖产业新城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其中,4.8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前,巢湖产业新城为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巢湖产业新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9.8亿元,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持有其51.02%的股权,金谷国际信托持有其48.98%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巢湖产业新城与金谷国际信托签署的全部交易文件约定的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应履行的全部义务以及其因违反前述文件而产生的违约金等,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以其持有的巢湖产业新城51.02%股权为其自身的上述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巢湖产业新城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华夏幸福产业新城的上述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华夏幸福产业新城的上述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项目二: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产业新城拟与福恒投资签署《关于中山项目公司之增资扩股合同》(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合同》”),约定福恒投资向中山产业新城增资8亿元,其中约4.26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前,中山产业新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8.9%的股权,其他股东持有其1.1%的股权,注册资本为5亿元;本次增资后,公司直接持有中山产业新城53.406%的股权,福恒投资持有其46%的股权,中山产业新城其他股东因放弃其作为股东拥有的优先增资权在本次增资后持有0.594%的股权。

在上述增资前,增资实施主体福恒投资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市德杰林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德杰林卡”)及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与广东恒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廊坊德杰林卡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4亿元,广东恒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100万,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4亿元,并共同签署《合伙协议》。

就上述合作中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廊坊德杰林卡、中山产业新城与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签署的全部交易文件中约定的应履行的全部义务等,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引入合作方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如合作方退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审议及披露。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项目一:

公司名称: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新;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10层;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1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金谷国际信托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9月30日,金谷国际信托总资产为541,930.63万元,净资产为410,790.2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26,855.89万元,净利润11,683.65万元 。

项目二:

项目二合作方1: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0645(集中办公区);

成立日期:2018年6月4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其他投资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

主要出资人: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澳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总资产为16,341,668,637.90元,净资产为16,207,234,760.23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103,945,205.52元。

项目二合作方2:广东恒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恒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延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巷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巷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股东情况: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东恒宁总资产为 45,995,302.71元,净资产为14,610,940.91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145,352.02元。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项目一:

1、增资

华夏幸福产业新城、金谷国际信托和巢湖产业新城同意对巢湖产业新城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9.9亿元,全部由金谷国际信托认缴。其中,增资款项中的4.8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巢湖产业新城资本公积。金谷国际信托根据其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分期募集情况分期向巢湖产业新城支付增资款。

本次增资完成后,巢湖产业新城的注册资本、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和金谷国际信托出资额以及出资比例如下:

2、增资款缴付

金谷国际信托应于《增资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者被金谷国际信托所豁免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向巢湖产业新城支付首笔增资款/其他各笔增资款。但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均获满足的前提下,若首笔增资款晚于2020年2月29日支付至项目公司指定账户的,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或巢湖产业新城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

因信托计划未能成立或后续各期信托资金未能募集成功,金谷国际信托无义务支付增资款,届时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应受让金谷国际信托认缴出资所对应的项目公司股权。

3、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项目二:

1、增资

福恒投资拟向中山产业新城增资8亿元,其中425,925,925.90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前公司持有中山产业新城98.9%的股份, 增资后中山产业新城股权结构如下:

2、股权增资款及价款的支付

福恒投资应按《增资扩股合同》约定在收到中山产业新城支付股权增资款的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缴付增资款。如福恒投资于2019年12月31日未出资到位,中山产业新城有权拒绝福恒投资的增资请求。

3、增资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

在本次增资扩股全部完成后,各股东应遵守《增资扩股合同》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中山产业新城经营管理事项;

中山产业新城仅设执行董事,由公司任命。设1名非职工监事,由福恒投资任命。

4、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引入合作方对下属公司巢湖产业新城及中山产业新城增资有利于充裕两家下属公司货币资金,推进其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本次交易完成后,两家下属公司仍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过去12个月因引入合作方对公司下属公司投资而放弃对下属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及优先增资权合计金额为26.35亿元,主要是公司基于全面开放合作的公司战略,不断推进产业新城及相关业务方面的股权合作及业务合作,公司与合作方在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已陆续落地。

六、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增资协议》;

(三)《增资扩股合同》。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23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拟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国际信托”)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本次交易拟由陕西国际信托设立信托计划,并通过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向九通投资进行永续债权投资,金额为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投资与陕西国际信托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次交易涉及陕西国际信托设立信托计划,并通过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向九通投资进行永续债权投资,金额为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季民;

注册资本:396,401.284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国际信托的大股东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9年9月30日,陕国投信托总资产为12,852,680,807.70元,净资产为10,757,488,422.25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95,423,566.66元,净利润为459,136,503.94元。

三、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一)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二)用途:用于九通投资产业新城原材料采购、运营维护。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补充房地产流动资金,及其他国家法律限定或禁止资金进入的领域。

(三)期限:永续债权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初始投资期限为1年,初始投资期限届满后的每1年为一个延续投资期限。

(四)利率:1、初始利率:初始投资期限内的利率为9.5%/年;2、重置利率:每个投资期限(包括1年的初始投资期限和每1年一期的延续投资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重置日”)起(含当日),利率即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发生重置,每次重置后的年化利率应在前一个投资期限内最后一个利息核算期所适用的年利率的基础上增加200个基点(即2%),以此类推,至多重置三次。

(五)结息日和付息安排:结息日为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日及永续债权到期日,结息日为付息日(遇节假日的,付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满足利息递延条件的,九通投资有权将当期利息选择递延以及将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再次选择递延至下个结息日后的付息日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九通投资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违约行为。

(六)强制支付:结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九通投资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合同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或向股东返还其他形式出资;3、宣布清算或宣布永续债权全部到期;4、向其他权益工具支付利息和/或偿还本金。

(七)增信措施:就九通投资与陕西国际信托就本次交易签署的所有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以及其因违反前述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九通投资依据约定应付的费用和陕西国际信托实现前述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等,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没有明确的投资期限并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且除非发生各方约定的强制支付事件,公司可将当期的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利息及复利递延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即本次交易公司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陕西国际信托本次投资作为权益工具计入公司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五、审批程序

本次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23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华夏幸福(中山)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产业新城”)、廊坊市德杰林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德杰林卡”)、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321.47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以上项目的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审议通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以上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项目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巢湖产业新城拟与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国际信托”)签署《增资协议》,约定金谷国际信托以其设立的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向巢湖产业新城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其中,4.8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持有巢湖产业新城51.02%的股权,金谷国际信托持有48.98%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中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巢湖产业新城与金谷国际信托签署的全部交易文件约定的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应履行的全部义务以及其因违反前述文件而产生的违约金等,巢湖产业新城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华夏幸福产业新城的上述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华夏幸福产业新城的上述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项目二: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产业新城拟与广东福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恒投资”,企业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签署《关于中山项目公司之增资扩股合同》(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合同》”),约定福恒投资向中山产业新城增资8亿元,其中约4.26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前,中山产业新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8.9%的股权,其他股东持有其1.1%的股权,注册资本为5亿元;本次增资后,公司直接持有中山产业新城53.406%的股权,福恒投资持有其46%的股权,中山产业新城其他股东因放弃其作为股东拥有的优先增资权在本次增资后持有0.594%的股权。

在上述增资前,增资实施主体福恒投资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德杰林卡及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与广东恒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廊坊德杰林卡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4亿元,广东恒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100万,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4亿元,并共同签署《合伙协议》。

就上述合作中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廊坊德杰林卡、中山产业新城与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签署的全部交易文件中约定的应履行的全部义务等,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项目三:

九通投资拟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国际信托”)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约定陕西国际信托发起设立信托计划,并以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向九通投资进行永续债权投资,投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就上述《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约定的九通投资应履行的全部义务以及其因违反该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九通投资依据约定应付的费用以及陕西国际信托实现该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等,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市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1:华夏幸福产业新城

公司名称: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5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土地整理服务、园区产业服务、招商代理服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总资产为2,945,340,963.67元,净资产为999,829,463.67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55,987.52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2:中山产业新城

公司名称:华夏幸福(中山)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中山市民众镇民众大道71号首层之五;

法定代表人:赵威;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产业新城项目投资,园区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自由房屋租赁,企业孵化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酒店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山产业新城总资产为1,782,875,478.68元,净资产为954,494,933.81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22,991,529.67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中山产业新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3:廊坊德杰林卡

公司名称:廊坊市德杰林卡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5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85S号5幢;

法定代表人:赵威;

注册资本:4,2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建材、装饰装潢材料、钢材、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皮革制品、陶瓷制品、床上用品;云计算及物联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廊坊德杰林卡总资产为265,453,480.79元,净资产为32,757,826.61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714,610.46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廊坊德杰林卡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4:九通投资

公司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京开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309,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九通投资总资产为78,646,771,349.10元,净资产为24,003,568,319.75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28,301,876.80元,实现净利润-403,738,148.00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九通投资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项目一:

就本次交易中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巢湖产业新城与金谷国际信托签署的相关交易文件约定的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及其因违反前述文件而产生的违约金等,由巢湖产业新城和公司为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巢湖产业新城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华夏幸福产业新城的上述义务提供质押担保;2、公司为华夏幸福产业新城的上述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相关交易文件项下主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3、公司以持有的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项目二:

就上述合作中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廊坊德杰林卡、中山产业新城与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签署的全部交易文件中约定的应履行的全部义务等,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全部交易文件约定的其项下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项目三:

就九通投资与陕西国际信托签署的《永续债权投资合同》中约定的九通投资应履行的全部义务以及其因违反该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九通投资依据约定应付的费用以及陕西国际信托实现该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等,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分别至《永续债权投资合同》项下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永续债权投资合同》项下义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陕西国际信托根据《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约定宣布该合同项下义务履行期限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陕西国际信托宣布的义务履行期限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永续债权投资合同》项下的支付义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支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21.47亿元,其中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12.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7.76亿元的299.80%,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7.76亿元的2.0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三)华夏幸福(中山)产业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四)廊坊市德杰林卡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五)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24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

拟发行境外债券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境内产业新城建设,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CFLD (CAYMAN) INVESTMENT LTD.拟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15亿美元(含15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并由公司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发债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CFLD (CAYMAN) INVESTMENT LTD.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债券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含15亿美元)(等值),可分期发行。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外币债券、永久资本证券等,发行方式可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四)挂牌方式

本次债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是否挂牌及挂牌转让场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五)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为不高于10年或无固定期限,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为置换一年内到期中长期境外债务。

(七)增信措施

公司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币种、利率、发行期次(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债券具体品种、期限构成,并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境外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境外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是否挂牌及具体挂牌转让场所、债券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事宜;

(四)为本次发行境外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制定、批准、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六)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外币债券挂牌事宜;

(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需要制定具体的担保协议以及修订、调整担保协议并签署为担保项目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协议、指令、函件、通知、证件、申请、确认或说明等),并采取一切与之相关且必要的行动;

(八)如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对发行境外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或交易场所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CFLD (CAYMAN) INVESTMENT LTD.;

(二)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5日;

(三)注册地址:89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9009, Cayman Islands;

(四)注册资本:5万美元;

(五)经营范围:一切不被开曼法律禁止的商业活动;

(六)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595,192,743.71美元,净资产为3,304,287.35美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3,011.49美元,实现净利润-230,013,467.67美元;

(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八)担保事项:公司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21.47亿元,其中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12.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7.76亿元的299.80%,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7.76亿元的2.0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四、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后实施发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发债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19-24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三)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5.98%股份的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在2019年12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下属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12月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北广电子集团南楼3层华夏幸福大学孔雀城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0日

至2019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0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