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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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9-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9-097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2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15:00至2019年1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4,672,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27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27,045,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056%;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7,626,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6%。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7,626,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44,66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623,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东山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9-098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苏州市尧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苏州市尧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公司股东苏州市尧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尧旺”)持有公司81,081,0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5%,其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的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06.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尧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苏州尧旺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苏州尧旺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转让获得的股份。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系根据减持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苏州尧旺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苏州尧旺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履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苏州尧旺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苏州尧旺本次减持在事先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计划的情形。

3、苏州尧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苏州尧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