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9-03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在北京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12月10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白玉光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授权事宜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9-035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授权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6日,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授权事宜的议案》: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具体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可以在注册通知书的有效期内采取分期发行的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视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期限:各期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日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6.发行方式:发行主承销商采用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7.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为无担保债券;
8.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用途;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如公司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并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二、授权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
(1)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的币种、实际发行的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发行方式、配售方式、具体条款;
(2)就本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等);
(3)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存续中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超短期融资券上市的相关事宜;
(5)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他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适用的上市地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将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降低财务费用,以及对银行贷款单一融资渠道的依赖,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实和推进,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用途。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等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9-036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1001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3日
至2020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5.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12F中油工程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一2019年1月2日9: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唐涛
联系电话:010-63596921
传 真:010-63596364
邮 编:100029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