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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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9-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9-06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将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同日并在公司信息栏公示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股东等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人员可以通过来人、来电、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如下: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的正式员工。前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