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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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9-06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2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其中刘昕先生、舒华英先生、赵惠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庆峰先生、刘昕先生、王兵先生、陈涛先生、吴晓如先生、胡郁先生、聂小林先生共7名人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本照先生、赵惠芳女士、刘建华先生、赵旭东先生共4名人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职工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十一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分开表决。

(二)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庆峰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博士,科大讯飞创始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兼职教授、博导,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人工智能产学研创新联盟联合理事长、语音及语言信息处理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首任理事长,中国语音产业联盟理事长,全国青联常委。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同时担任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讯飞瑞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外研讯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科普产品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卓越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董事长、苏州科大讯飞职业培训学校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科大讯飞教育培训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因突出的科技创新和产业成就,荣获“2013 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17十大经济年度人物”、“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等诸多荣誉。持有公司股份158,151,83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昕先生,博士学历。曾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行业解决方案经理、技术组组长、公共事业部客户技术总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数据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兵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电子学博士。历任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部副部长、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合肥科创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董事、国耀量子雷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等。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涛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科学软件专业硕士,“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合肥市青年专业拔尖人才”、“合肥市劳动模范”、“合肥市十大杰出青年”获得者。执行总裁,同时担任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讯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谦萃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讯飞爱途旅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安信工智能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芜湖星途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惠国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董事、上海教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科大讯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科大讯飞职业培训学校董事、苏州工业园区科大讯飞教育培训中心董事、合肥科大讯飞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联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讯飞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公司股份16,078,935股,其所持科大讯飞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提名权等权利委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行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晓如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工程博士,高级工程师。“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奖”获得者,获2010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同时担任武汉讯飞兴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讯飞乐知行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讯飞读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东方讯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讯飞语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外研讯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讯飞皆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讯飞皆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科大讯飞华南有限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21,533,690股,其所持科大讯飞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提名权等权利委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行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郁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2005年8月-2007年8月,作为“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引进的专业优秀人才。2002、2011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5、2011年荣获国家“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2008年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科技部863类人智能重点项目首席专家、中国人工智能学会首批会士,获2012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公司董事、轮值总裁,同时担任合肥讯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讯飞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讯飞至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芒果听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讯飞慧康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听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讯飞乐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智汇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讯飞极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飞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主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云迹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科大讯飞(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因在人工智能领域深耕多年的成就,荣获“2017中国科学年度新闻人物”。持有公司股份17,010,952股,其所持科大讯飞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提名权等权利委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行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聂小林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通信增值研发部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营销委员会主任等,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教育事业群执行委员会主任。持有公司股份5,250,600股,其所持科大讯飞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提名权等权利委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庆峰先生行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本照先生,管理学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安徽省教学名师、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评审财务专家、安徽省经管学科联盟副理事长、安徽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赵惠芳女士,大学本科,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分党委书记,合肥工业大学MBA/MPA管理中心主任,教育部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名誉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理事。主编的《企业会计学》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先后被评为普通高等学校“九五”、“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该教材曾获得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一等奖,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级与省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多篇文章,曾获多项省、部级奖励。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国机通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刘建华先生,本科学历,一级律师。曾任砀山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主任、副局长,安徽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安徽第三经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共安徽省律协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赵旭东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赵旭东为国内著名民商法学家,具有丰富的公司法、合同法等领域研究及实践经验,曾任同仁堂集团等公司外部董事,并曾担任上市公司方正证券独立董事和中信国安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9-06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2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高玲玲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玲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20年1月9日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高玲玲女士、张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玲玲女士,美国马里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邮电学院教师、原邮电部财务司副处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经理兼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岚女士,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后勤集团财务资产部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财务处处长助理。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时担任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合肥科创教育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持有公司1,500股股份,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9-066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0年1月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日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7、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A1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7名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刘庆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1.1.2 选举刘昕先生为公司董事

1.1.3 选举王兵先生为公司董事

1.1.4 选举陈涛先生为公司董事

1.1.5 选举吴晓如先生为公司董事

1.1.6 选举胡郁先生为公司董事

1.1.7 选举聂小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4名独立董事

1.2.1 选举张本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2 选举赵惠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1.2.3 选举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4 选举赵旭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高玲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 选举张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0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ir@iflytek.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邮 编:230088;

传 真:0551-6533180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江涛、常晓明

联系电话:0551-6533188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0”,投票简称为“讯飞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1月9日召开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在对应议案组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分别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7、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9-06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0号《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15,18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0.9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10,395.4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8月5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25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5年9月,公司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花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2017年6月,科大讯飞、知学公司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募集资金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其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目前,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部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973,584.26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