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19-023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信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倪安琪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19-024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自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 2019 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5、债务重组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 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审议程序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自2020年1 月1日起施行,其他的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12月25日,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聘任云霞女士、施莲莉女士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云霞女士、施莲莉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云霞女士,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职业经历:1993年11月至1997年3月,任北京民安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1997年4月至2003年10月,任汕头莱达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06年10月,任万华普曼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客户部负责人;2006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国智恒北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 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销售副总经理。
云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施莲莉女士,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职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14年7月,历任上海中环集团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劳动人事部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普陀城投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全员绩效考核工作。
施莲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