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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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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在网下股票认购的冻结期间,沪市股票和深市股票产生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规则进行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8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

泰康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证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泰康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其中,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之一,招商银行(600036.SH)是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证券。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现将招商银行(600036.SH)纳入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基金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