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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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的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13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07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公司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书面报送中国证监会。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而能否获取该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135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广汇汽车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关于请做好广汇汽车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告知函回复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而能否获取该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