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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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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9-042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在重庆市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周竹平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0年度租赁关联公司资产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竹平、宋德安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且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投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委托理财等低风险、变现能力强的短期投资产品,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授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激励基金提取和运用的议案

根据2019年的经营情况,按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提取激励基金前)的19%计提激励基金。上述激励基金总额的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其余50%用于现金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因李永祥、涂德令董事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请刘建荣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其根据有关规定辞去相关职务、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正式生效,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请邹安先生、谢超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其根据有关规定辞去相关职务、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正式生效,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9-043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在重庆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张文学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本次核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0年度租赁关联公司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租赁关联公司资产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租赁长寿钢铁机器设备等资产,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且交易是根据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定价的,交易结算方式和时间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激励基金提取和运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1. 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 “风险自担”的原则,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以业绩为导向,激励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持续为公司做价值贡献;有利于提高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审议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9-04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应收款项核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长期挂账、债务人注销、吊销或债务人查不到相关信息且无法联系等原因形成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18,542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 应收账款:322家,总额15,227万元。

2. 其他应收账款:16项,总额3,315万元。

3. 主要应收款项核销清单

(二)应收款项核销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债务单位撤销、破产等确实无法收回时及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款,确定为坏账损失,冲减已提的坏账准备。

(三)本次应收款项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应收款项核销金额总计18,542万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时,此次核销后,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的应收款项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独立意见

1.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2. 本次核销依据充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独立董事同意对公司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意见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本次核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9-045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租赁关联公司资产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周竹平、宋德安已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辛清泉、徐以祥及王振华事前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公平合理;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长寿钢铁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88,595,704.91元(不含税),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的生产经营,经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简称“长寿钢铁”)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约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向长寿钢铁租赁高炉、烧结机、焦炉等铁前生产设备设施,租金为人民币17,875,000元/月(含税),租金按月以货币资金支付。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租赁关联公司资产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公司续租长寿钢铁生产设备设施等资产,租金为人民币17,875,000元/月(含税),租金按月以货币资金支付。

长寿钢铁持有公司 2,096,981,6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3.51%,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法人名称: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

法人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1-1室

法定代表人:周竹平

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钢铁、冶金矿产、煤炭、化工、电力、运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钢铁原材料的销售;码头运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自有房产和设备的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长寿钢铁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主要交易内容

(一)主要标的物:高炉、烧结机、焦炉等铁前生产设备设施。

(二)期限:租赁期一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租金及支付期限:租金(含税)为¥17,875,000(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伍万伍仟元整)元/月;若在租赁期限内,实际租赁天数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四)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租金按月以货币资金支付,公司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

(五)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长寿钢铁生产设备设施等资产年折旧率为5.588%,本次公司租赁长寿钢铁生产设备设施等资产,年度租金总额以长寿钢铁资产原值(含税)*5.5%确定。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租赁长寿钢铁生产设备设施等资产是用于自主生产经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租赁长寿钢铁生产设备设施等资产是根据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定价的,交易结算方式和时间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审议及批准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租赁关联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等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租赁关联公司资产的议案》,关联董事周竹平、宋德安已回避表决,由其他七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租赁关联公司资产的议案》。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租赁关联公司资产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租赁长寿钢铁机器设备等资产,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且交易是根据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定价的,交易结算方式和时间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对于租赁长寿钢铁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长寿钢铁租赁生产设备设施等资产,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且交易是根据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定价的,交易结算方式和时间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9-046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总经理李永祥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总经理职务。李永祥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未出现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呈公司及股东注意。

李永祥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李永祥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董事会对李永祥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和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请刘建荣先生(简历附后)任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其根据有关规定辞去相关职务、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正式生效,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聘请邹安先生(简历附后)、谢超先生(简历附后)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其根据有关规定辞去相关职务、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正式生效,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

刘建荣先生简历

刘建荣,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刘先生现任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兼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重庆钢铁宝武协同支撑项目总代表。历任宝钢股份宝钢分公司制造管理部部长助理,宝钢股份特殊钢分公司制造管理部副部长,宝钢股份特钢事业部制造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宝钢特材、宝钢特钢制造管理部部长、制造质保党委书记,宝钢特钢总经理助理,韶关钢铁总经理助理(挂职),宝钢特钢副总经理兼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董事长,韶关钢铁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兼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刘先生在钢铁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刘先生1996年毕业于上海大学工业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后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

刘建荣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

邹安先生简历

邹安,1974年11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邹先生现任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会计税务主管、预算管理主管,绩效评价高级经理,宝钢发展经营财务部长、总裁助理(代理)、副总裁兼经营财务部部长,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邹先生1996年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会计学专业,后获得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

邹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谢超先生简历

谢超,1981年9月生,中共党员,工程师。谢先生现任四川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采供营销党支部书记。历任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炼钢厂党支部书记、厂长、轧钢厂厂长、营销部部长,四川金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重庆德钦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营销部部长、采供部部长,四川德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营销部部长。

谢先生2000年毕业于重庆科技学院冶金专业,后于 2016年度完成在乐山师范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习,现为香港财经学院金融学专业在读研究生。

谢超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9-04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意向书》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意向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 截至目前,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意向书》基本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四源合投资”)的通知,四源合投资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武集团”)签署了《意向书》,宝武集团有意向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意向:

1. 收购产业发展基金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

宝武集团有意指定其全权控制的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的法律实体受让四源合投资持有的全数四源合(重庆)钢铁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产业发展基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该法律实体将成为产业发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变更程序。

2. 转让对价

宝武集团及其指定的法律实体将履行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程序, 以确定交易对价。

3. 期限

双方有关该拟议交易的期限为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如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相关必要程序的, 经协商一致, 双方可以延长拟议交易的期限。

4. 过渡期安排

(1)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完成交割之日,为过渡期。

(2)四源合投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行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损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债权人的重大利益的行为。

5. 审批

有关交易的相关具体方案、条款双方尚需履行各自内部决策、 审批程序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同意。

6. 法律约束力

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 四源合投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8Q1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周竹平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西区05室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股权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宝武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821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德荣

注册资本:5,279,110.10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