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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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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9-07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差额补足方:中信证券-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1号第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国君-电建保理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与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合称“专项计划”)。

●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首期发行规模为5.03亿元人民币;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7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开展前述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审批有关发行事宜。

1、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公司董事长于2019年10月31日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发起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同意由公司对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所对应的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税金、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向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的承诺函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信证券-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1号第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228号)之后,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首期发行规模为5.03亿元人民币,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进一步为优先级01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02档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01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02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分别为4.02亿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17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0.01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7日。

2、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公司董事长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同意由公司对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税金、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向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的承诺函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国君-电建保理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366号)之后,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7亿元,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6.65亿元、预期到期日为2021年7月9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0.35亿元,预期到期日为2021年7月9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称为“中信证券-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1号第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接受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代理转让服务而向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的中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机构,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于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对债务人享有的自封包日起(含该日)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储架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发行期次及每期发行规模和期限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最终工作成果以及市场情况在前述发行总规模内和总期限内予以调整,并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2、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应收账款资产专项计划的全称为“国君-电建保理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债权人因申请保理服务而转让给原始权益人并由原始权益人出售给应收账款资产专项计划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发行规模为7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并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证券-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1号第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该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清偿完毕。

2、公司向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国君-电建保理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支付:公司为该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2)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且该专项计划设立日起生效,若计划管理人宣告专项计划设立失败,则自动终止且自始不产生效力。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2月2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原始权益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就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而言)、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就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而言)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由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61,291.3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71%;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571,007.8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6.29%;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