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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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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编号:2019-08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现将公司存在的风险提示如下:

1、鉴于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5.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7%。针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在前期已促使控股股东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担保物抵押给公司的基础上,还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资产、引入战投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债务,但相关占用资金仍然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2、2019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因债务纠纷,自然人张瑞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该次账户被冻结及涉诉事项,存在违规担保的风险。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发函询问,并向有关对象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后,公司将会依照相关规定披露信息。

3、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 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