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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早形成我国金融司法规则制度样本

2019-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谢 军

在金融审判理念与机制越来越被国内外业界认可的趋势下,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重大决策提供支持,将先行先试的司法裁判经验转变为可供复制、推广的金融司法规则形成制度样本,上海金融法院或将成为金融案件裁判规则的“孵化器”。

一支大宗股票本月稍早时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竞买成功,交易量高达93,840,000股、总成交价274,012,800元。这是上海金融法院探索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机制的有益尝试。自起用全国首个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起,上海金融法院严格按规定发布股票处置公告、督导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审查竞买人资格及公布竞买结果,整个流程不足半月。本次竞买成交价格与市场成交价相差无异,并未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造成冲击。

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机制是上海金融法院探索金融审判机制创新的生动写照。长期以来,“执行难”是影响司法裁判质量的短板。为破解“执行难”,上海金融法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作推进上市公司股票司法强制执行机制,优化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的处置流程,打造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金融案件强制执行机制:尝试集中管辖涉科创板诉讼,在全国首创证券示范判决机制,并通过审判证券虚假陈述责任、金融借贷、融资租赁、公司债权交易、质押证券回购等领域案件6600余件,确立裁判规则……如今,上海金融法院正朝着专业化、国际化与智能化方向勠力前行。

上海金融法院在组建时便被定位为集中管辖原上海中院所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及符合特定标的额要求的上海涉外金融民商事案件。今年7月,上海金融法院管辖家族又有了“新成员”。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包括科创板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上市纠纷、证券欺诈合同纠纷等在内的所有涉科创板案件,都由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通过对金融案件集中管辖,上海金融法院打通了传统审判分散管辖所衍生的判决失当、司法保障渠道不畅与执行不力等肠梗阻,化解了传统司法裁判因分散管辖所带来的各种风险,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

肩负孵化国际金融司法规则的历史使命,上海金融法院在金融裁判机制创新路上不断探索,除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机制、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外,还首创了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将示范案件先审先判升华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能引导我国金融司法规则形成制度样本,推动系列纠纷整体高效解决。

今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案件。因案件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囊括了同领域案件的可能情形,办案法官深入研究事实争议与法律适用问题,夯实了本案裁判成为司法判例的基础。随着示范判决机制的发展完善,其应用领域也将从证券纠纷向其他金融纠纷延伸。

然而,当前金融生态正处于重塑关键期,各种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金融业不确定性因素剧增,特别是由不确定性衍生的金融风险以金融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困难与挑战接踵而来。上海金融法院是实现国内外金融公平交易的窗口,既要在追求个案裁判公平正义上守土有责,也要在国际金融纠纷解决中树立中国裁判标准,进而提升我国金融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由此,如何应对新形势下金融风险隐患叠加带来的新挑战,已成摆在上海金融法院面前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为例,如何为注册制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事关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自成立以来,上海金融法院就一直在加强金融审判实务研究,创新了十项工作机制,更专门成立了服务保障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规则基础上,推出了《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涵盖完善专业化的审判机制、健全证券群体性诉讼机制、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证券侵权责任落实等多个方面,为提升涉科创板相关案件裁判素养、界定司法对中介机构责任审查标准、优化代表人诉讼相关程序、探索与注册制相适应的民事赔偿制度、推动与证券监管机构协同执法等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天,金融法治环境是衡量金融中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为筑牢金融风险司法防护墙,上海金融法院还在推动金融审判机制改革与建立公正、高效与权威的审判机制方面“苦练内功”,如以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为抓手,推动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全覆盖;与央行探索建立金融风险防控沟通等机制,推动金融司法和行政监管步调一致,等等。同时,上海金融法院也积极“取经”。如在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中,便参考了域外的法庭之友制度。而由上海金融法院主持的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则为同类型案件法律适用和纠纷调解提供了镜鉴。在金融审判理念与机制越来越被国内外业界认可的趋势下,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重大决策提供支持,将先行先试的司法裁判经验转变为可供复制、推广的金融司法规则形成制度样本,上海金融法院或将成为金融案件裁判规则的“孵化器”。

(作者系青年经济法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