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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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9-071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下午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4 号中国中期大厦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独立董事陈亦昕

第七届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亦昕主持本次会议。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59,798,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3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39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18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7,403,5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4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7,798,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9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7,403,5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4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表决结果:

议案1.00 《关于深圳中期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中期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期通·移动通信5G智慧卡”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3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57%;反对201,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799%;弃权5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30,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57%;反对201,1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99%;弃权5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4%。

议案2.00 《关于与中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493%;反对799,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98,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493%;反对799,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968,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15%;反对7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73%;弃权102,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8,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30%;反对7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40%;弃权102,3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30%。

公司章程全文可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章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一帆、马双双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