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进行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2019-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9-07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进行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汽车”)及一致行动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控股”)分别与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科技”)于2019 年10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中华普汽车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吉利科技转让其所持公司134,444,82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3%), 吉利控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吉利科技转让其所持公司49,149,88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吉利科技、华普汽车和吉利控股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已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吉利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0%变更为11.1%,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华普汽车及一致行动人吉利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分别由8.13%和2.97%均变更为0%,均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且本次股份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说明: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 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