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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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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澄清说明

2020-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01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澄清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热电”或“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发布或转载了涉及公司重组及收购少数股权等相关事宜的报道。为了避免对投资者构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具体如下: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及收购控股股东资产相关事宜的澄清说明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增收不增利的澄清说明

公司热电业务2018年1-9月(未追溯调整),及2019年1-9月(并购标的并表)的营业收入,毛利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数据包含重组标的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但不包含参股企业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重组标的公司并表后公司热电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均有所增长,不存在净利润大幅下滑的情况。

若按照公司2019年三季报披露数据,即对2018年1-9月追溯调整后,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数据包含重组标的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但不包含参股企业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追溯调整后营业收入构成对比分析,2019年1-9月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公司商品贸易收入增加,公司主业热电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因商品贸易整体行业毛利率较低,因此与去年同期不具有可比性。

2018年随着公司实体新建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增加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即将实施,公司逐步缩小股票投资规模。2018年1-9月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0,719.84万元,而2019年1-9月受规模影响,上述收益仅为1,821.96万元(2019年数据未经审计,下同)。若剔除上述收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公司2019年1-9月净利润11,809.87万元,较2018年1-9月11,356.67万元,增加453.20万元,基本持平,不存在重组标的并表后净利润大幅下滑的情况。

(二)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的说明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暂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能源集团”)持有的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热电”)35%股权、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工业气体”)35%股权和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三发”)10%股权。对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少数股权,主要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三家收购标的均为项目成熟、业绩稳定的公司,三年营业情况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而之所以只能收购少数股权是因为这三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大型国有控股平台型上市公司,通常此类公司到地方开发项目,当地国有平台公司作为地方政府代表均以参股形式参与投资合作。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作为宁波市国有平台公司参与了上述三家公司的开发。因此,本次收购开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能源集团所持股份仅为上述三家公司的少数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将进一步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参控股热电企业与我公司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同时有效增加公司权益机组容量,显著增强公司热电核心业务。同时,上述三家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突出,可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收益水平。此外,对于国电三发及中海油工业气体相应股权的收购,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范围,促进公司未来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募投项目及主营业务情况的澄清说明

(一)关于春晓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澄清说明

公司2014年定向增发募投项目之一的北仑春晓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春晓项目”)在立项之初便明确了“以热定电、分步实施”的原则,其本质是秉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投资。春晓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25.774万千瓦,包括1套6B级和2套6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应急备用供热锅炉、厂外热网以及辅助设施,总投资为14.62亿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8.5亿元。第一期为1台6B级燃气轮机+LC15抽凝式汽轮机、2台20t/h应急备用锅炉、场外供热网以及辅助设施。

受浙江省对新建天然气项目的电价和发电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暂缓后续2套6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的建设是出于经济性考虑。为了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若今后政策环境向好,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6F机组建设。

(二)关于公司业绩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澄清说明

2009年底,为配合宁波北仑的城区规划调整,公司原厂拆迁获赔4.6亿元。此后,公司实体运营的资产仅剩北仑城区部分热力管道,由全资子公司北仑热力有限公司运营。公司多年来一直在积极寻求与主业相关的实体业务,然而收购成熟的实体项目需要机会,开发建设新的实体项目需要时间,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开展股票投资业务,且相关投资业务主要围绕电力能源主业展开,比如东电B、惠天热电、黔源电力、长江电力等。随着公司实体项目增多,公司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规模逐渐缩小。截至2019年三季度,公司已从拆迁后的仅拥有1家热力子公司发展到13家电力及热力子公司,而股票投资规模已从2017年底的3.21亿元、2018年底的1.6亿元降到2019年三季度的1.4亿元。未来,随着实体业务投入的增加及公司股票投资规模的缩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将进一步下降。

此外,公司2019年1-9月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为1,553.03万元,此项收益亦属非经常性损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也可能进一步下降。

三、关于公司2018年采购数据存疑的澄清说明

公司2018年采购业务中存在多档税率(16%、10%、6%、3%、0%)并存的情况(注: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6%,11%下调至10%)。公司金额较大的采购业务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除上述金额较大的采购业务外,公司低于16%增值税税率采购金额亦占较大比例,若仅以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数据按16%税率估算,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差异较大。

2018年度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变动金额,应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金额应为2,001.36万元,变动金额现金流量表列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年报数据如实反应了公司采购业务情况。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