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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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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20-001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 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金铸先生、周汉生先生、马中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增补孙景春先生、王学锋先生、赵晶女士、李晓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公司内控审计相关工作。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0年1月20日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 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10层1017。会议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

1、孙景春先生,1962年1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师、香港神思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部总经理、中龙电子有限公司总裁、赛龙国际董事长、黄石资本董事长、国鼎网络空间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羚羊资本创始合伙人、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拟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景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学锋先生,1976年4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职员、北京创新发展公司总裁助理、蒙代尔国际企业家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北京合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裁。现拟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学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赵晶女士,1962年7月生,中国国藉,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保信托投资公司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资产管理总部执行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现拟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晶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李晓鹏先生,1979年10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东城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纠风室)干部、中国证监会机关党委干部、综合处副处长、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风控委员、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现拟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晓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20-002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3人, 实际参会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李书升先生任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孙旭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增补李书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此议项3名同意,0名反对,0 名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公司内控审计相关工作。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表决情况:此议项3名同意,0名反对,0 名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

李书升先生,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职军队、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战略部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北京国投节能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公司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拟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书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金洲慈航 公告编号:2020-003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10层1017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如下:

以上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投票表决权总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月14日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苇路3号九章别墅S1会议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苇路3号九章别墅S1(邮编:100022)

传真号码:010-64106991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以便签到入场。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苇路3号九章别墅S1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4100338

联系传真:010-64106991

联系人:杨志新

五、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7; 投票简称为“金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为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投票时对股东大会提案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表决意见栏的同意、反

对、弃权相应位置打“√”符号。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委托人应当注明是否授

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否则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20-004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和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金铸先生、周汉生先生、马中文先生及监事孙旭东先生的辞职报告,均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和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鉴于孙旭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人数少于法定人数,孙旭东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孙旭东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谨向上述董事及监事在担任公司职务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上述人员辞职,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孙景春先生、王学锋先生、赵晶女士、李晓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书升先生任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

1、孙景春先生,1962年1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师、香港神思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部总经理、中龙电子有限公司总裁、赛龙国际董事长、黄石资本董事长、国鼎网络空间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羚羊资本创始合伙人、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拟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景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学锋先生,1976年4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职员、北京创新发展公司总裁助理、蒙代尔国际企业家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北京合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裁。现拟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学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赵晶女士,1962年7月生,中国国藉,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保信托投资公司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资产管理总部执行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现拟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晶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李晓鹏先生,1979年10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东城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纠风室)干部、中国证监会机关党委干部、综合处副处长、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风控委员、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现拟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晓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李书升先生,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职军队、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战略部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北京国投节能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公司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拟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书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20-005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0年1月 3日以通讯表决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公司内控审计相关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财务审计机构。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公司内控审计相关工作。

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5458861W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成立日期:2013年 12 月 20日

合伙期限:2013年12月 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要。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2、公司于 2020年1 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财务审计服务,公司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一致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