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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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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0-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0-001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将不少于300万股且不高于600万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最高为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67)。

2019年12月23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市,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8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90%,最高成交价为 3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5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296,037 元。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19年12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5,394,6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348,65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