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王雪芬、张波、王玉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电气”)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湖南电气一般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敏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4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电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湖南电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湖南电气一般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55万张,期限6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651,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存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专项账户中,银行账号为611566866。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52,358.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447,642.00元。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项目中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截至2020年1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096.7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拟对以上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14,096.774万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4万元。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4万元,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096.774万元的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麦格米特涉及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会议资料、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等有关文件,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会计师事务所已对麦格米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
(3)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
6、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55万张,期限6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651,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存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专项账户中,银行账号为611566866。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52,358.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447,642.00元。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项目中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截至2020年1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096.774万元。公司拟对上述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八、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所涉及的董事会会议资料、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麦格米特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电气”)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湖南电气一般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55万张,期限6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651,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存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专项账户中,银行账号为611566866。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52,358.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447,642.00元。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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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中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周期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内部用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用款申请单办理银行票据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公司及湖南电气于次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季度以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湖南电气一般账户;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湖南电气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5、财务部按季度编制本季度银行票据支付及置换情况汇总表,抄送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湖南电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麦格米特、湖南电气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电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电气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湖南电气一般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电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湖南电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湖南电气一般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电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电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麦格米特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电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麦格米特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电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麦格米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针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
(3)麦格米特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
综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麦格米特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电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