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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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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使公司整体资金运用效率及收益最大化,在科学规划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有可合理利用的暂时闲置资金,公司拟开展中短期理财工作,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低风险信托产品等符合公司资金配置需求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月20日11:00在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0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游经销商

● 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实际为下游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04.7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为了进一步拓展产品销售市场,解决部分经销商资金问题,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下游经销商提供银行授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拟为下游经销商在中国农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下游经销商向贸易公司支付订单货款,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合同期限为三年。参与贷款的经销商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贸易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贸易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下游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年限,具备资金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担保人与公司及贸易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目前确定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金额: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担保范围:包括担保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担保合同期限:三年

(二)反担保的具体内容

被担保方(公司下游经销商)以其公司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全部资产向公司及贸易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贸易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包括:(1)单户贷款额度限制:单户授信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且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单笔订单金额的70%;(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可自主提前还款;(3)贸易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被担保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4)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经销商向贸易公司支付订单货款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能够加强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销售规模。公司要求经销商提供反担保,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为1亿元人民币及9500万美元,合计总额76133.3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00万美元,约66133.3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5%,无逾期担保(外币按2020年1月2日汇率:1美元= 6.9614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新疆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电池公司”)、骆驼集团新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再生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新疆电池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为新疆再生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骆驼集团新疆蓄电池有限公司(公司持股82%,以下简称“新疆电池公司”)及骆驼集团新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82%,以下简称“新疆再生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上述两家公司的项目建设。本次公司为新疆电池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8000万元,为新疆再生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2000万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合同期限同贷款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新疆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新疆电池公司、新疆再生公司13%的股权;托克逊县龙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新疆电池公司、新疆再生公司5%的股权。上述股东未实际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且因其企业性质等原因,无法对新疆电池公司、新疆再生公司本次银行授信同比例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骆驼集团新疆蓄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骆驼集团新疆蓄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

住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工业园区三支线与高速公路交接处(园区第三辅导南侧、乌库高速公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杨诗军

经营范围:蓄电池及其部件的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蓄电池技术开发及服务;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2%,新疆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托克逊县龙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股5%。

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疆电池公司总资产为180,522,387.60元,总负债为46,710,253.93元,净资产为133,812,133,67元,资产负债率25.88%,实现营业收入40,766,377.97元,净利润为-13,997,240.16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新疆电池公司总资产为202,604,459.79元,总负债为89,162,929.97元,净资产为113,441,529.82元,资产负债率44.01%,实现营业收入49,973,479.78元,净利润为-20,370,603.85元。(未经审计)

(二)骆驼集团新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骆驼集团新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

住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工业园区三支线与高速公路交接处(园区第三辅导南侧、乌库高速公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唐光勇

经营范围:废旧蓄电池、铅渣、铅泥及含铅废物的回收利用、销售;再生粗铅、精铅、合金铅、氧化铅回收利用、销售;废旧金属、废旧塑料购销;商品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2%,新疆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托克逊县龙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股5%。

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疆再生公司总资产为159,159,816.25元,总负债为63,642,665.57元,净资产为95,517,150.68元,资产负债率39.99%,实现营业收入17,667.80元,净利润为-2,483,474.03元。(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新疆再生公司总资产为186,052,143.60元,总负债为95,850,186.91元,净资产为90,201,956.69元,资产负债率51.52%,实现营业收入317,136.17元,净利润为-5,315,193.99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一)新疆电池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保证范围:保证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合同期限: 不超过五年

(二)新疆再生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保证范围:保证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为新疆电池公司、新疆再生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支持上述两家公司因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关于新疆电池公司及新疆再生公司的其他两个股东一一新疆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龙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因自身企业性质等原因无法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新疆电池公司、新疆再生公司持股82%,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其他股东未实际参与上述两家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新疆电池公司、新疆再生公司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为1亿元人民币及9500万美元,合计总额76133.3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00万美元,约66133.3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5%,无逾期担保(外币按2020年1月2日汇率:1美元= 6.9614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为使公司整体资金运用效率及收益最大化,在科学规划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有可合理利用的暂时闲置资金,公司拟开展中短期理财工作,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低风险信托产品等符合公司资金配置需求的理财产品。

(一)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总理财额度内,选择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避免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大型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理财,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掌握其运作情况,如发现任何风险因素,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2020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

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委托理财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日常资金周转,亦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实际投入金额为期间单日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20日 11 点

召开地点: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0日

至2020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八楼)

邮政编码:441003

3、登记时间: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65号

联系人:余爱华

联系电话:0710-3340127

传真:0710-3345951

邮编:441003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3、与会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