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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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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金业环保对外投事项的补充公告

2020-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0-001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金业环保对外投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增资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司拟以人民币18,000万元对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业环保”)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业环保49%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现就上述公告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交易对方(法人)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永兴县金业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李智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其配偶李芳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李智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郴州宏达地矿机械有限公司

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兰民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资兴市佳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刘利军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广州颂唐实业有限公司

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唐士宏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赵万辉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唐士宏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资兴市钰坤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朱勇泉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陈文华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黄春持有该公司5%的股权,朱勇泉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对金业环保的财务处理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后,公司将持有金业环保49%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金业环保不纳入公司2019年度合并范围,主要原因在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增资价款尚未支付至50%,亦未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同时,公司尚未依据《投资合作协议》正式向金业环保派驻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综合以上情况,金业环保不纳入公司2019年度合并范围,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待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截止本公告日,金业环保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金业环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业环保从事的危(固)废处置及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行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也是国家当前支持和优先发展的产业,且与公司城市矿山业务的布局契合度较高,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