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银河银联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河银联系列基金”),包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51001,以下简称“银河稳健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51002,以下简称“银河收益基金”)。
二、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转出方赎回费和转换补差申购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费率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银河银联系列基金转换按下述内容收取转出方赎回费和转换补差申购费:
1、转出方赎回费
针对银河稳健基金(代码:151001)和银河收益基金(代码:151002)之间的转换,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转出方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对应基金的基金资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为7日(含)以上的投资者,上述基金的转换不再收取转出方赎回费率。
2、转换补差申购费
针对银河稳健基金(代码:151001)和银河收益基金(代码:151002)之间的转换,转换补差申购费率为 0。
三、重要提示
关于上述基金的赎回费可参考本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赎回费的公告》;关于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可参考本公司于2005年10月27日发布的《关于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若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四、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86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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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00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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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8月4日生效。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1002,简称“本基金”)分别于2004年4月28日,2005年10月13日,2006年5月11日, 2006年8月23日,2007年3月27日,2008年10月9日、2009年11月10日、2010年12月13日、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1月8日、2013年12月17日、2014年9月18日、2015年2月2日、2018年1月29日和2019年1月11日实施了十五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已派发红利共计16.10元,本次为本基金第十六次分红。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0年1月14日(不含1月14日)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7)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0-086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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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50%;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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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0年1月14日前(不含1月14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5)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0-086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