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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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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2020-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20年1月15日,场外除息日为2020年1月14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4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自主选择,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3、因本基金自2018 年7 月21 日起进入第三个封闭期,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7、本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调整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制金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2020年1月10日起,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调整为100万元,B类份额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仍为100万元。2、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年1月10日起,对工银双利债券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100万元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如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仍为100万元,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制金额的公告》。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4、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