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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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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3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公司E栋三楼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卫东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东涛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侯力纲、徐一岗、姚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按姓氏笔画排序)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按姓氏笔画排序)

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按姓氏笔画排序)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潘明祥、艾红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