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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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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3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2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

联系人:王玉林先生

电话号码: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wangyulin@haili.com.cn

登记方式: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0年2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3)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的格式附后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7,投票简称:海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3)此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1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项,每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合计在授权时间内投资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认购产品基本内容

近日,公司分公司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分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分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的银行理财1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关系说明

供应链分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或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五、公司累计委托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6,000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23,420万元,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

截至目前,前述36,000万元现金管理中的24,000万元资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223,420万元现金管理中的168,520万元资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1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5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1月1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和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自2020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上海和达提供3,000万元的银行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6,31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6,31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