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20-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20-001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于中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此次于中赤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于中赤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

于中赤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其他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于中赤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20-002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到会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高汝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原董事于中赤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公司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高汝森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高汝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银行授信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候选董事高汝森先生简历:

高汝森,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天津轻工业学院化学工程系塑料成型加工专业毕业,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1978.09-1982.08 天津轻工业学院化学工程系塑料成型加工专业学习1982.08-1992.01 248厂工艺所技术员、工具分厂技术室主任、工艺所铸塑

室主任

1992.01-1993.08 248厂工艺所副所长

1993.08-1996.08 西安爱安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6.08-2000.01 248厂副厂长

2000.01-2001.08 248厂厂长

2001.08-2004.11 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4.11-2005.06 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5.06-2007.04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第四事业部副主任、分党组成员,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04-2007.09 兵器集团第四事业部副主任、分党组成员,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09-2009.03 兵器集团第四事业部副主任、分党组成员,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03-2009.10 兵器集团第四事业部副主任、分党组成员,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10-2009.11 兵器集团资本运营部副主任,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11-2011.05 兵器集团资本运营部副主任

2011.05-2015.01 兵器集团权益与风险管理部、权益管理部、改革与资产管理部副主任

2015.01-2015.11 兵器集团改革与资产管理部(改革与资产管理局)副总经理

2015.11-2019.03 兵器集团改革与资产管理部(改革与资产管理局)巡视员,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9.03-2019.07 兵器集团改革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专务,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9.07- 2020.01兵器集团重大专项办公室高级专务,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内蒙古北方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20.01 至今 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20-003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3日

至2020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1月22日(星期三)

上午8:00一11:00,下午1:00一4: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2555号;邮编130103。

联系电话:0431一85158570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