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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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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2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姜桂廷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备注:上表中的“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备注:上表中的“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1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备注:上表中的“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备注:上表中的“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及弃权比例”均为占出席会议的5%以下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3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下午在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姜桂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1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六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六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一致选举董事姜桂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桂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孙金来先生、张大伟先生、卢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李东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张大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审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张玉红女士(主任委员)、刘凤元先生、张大伟先生;

(2)提名委员会:刘凤元先生(主任委员)、张玉红女士、姜桂廷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玉红女士(主任委员)、刘凤元先生、李东强先生;

(4)战略委员会:姜桂廷先生(主任委员)、杨名杰先生、张大伟先生。

上述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4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1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提前通知全体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高俊荣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部部长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高俊荣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5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段慧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姜桂廷先生。

2、董事会成员:姜桂廷先生、杨名杰先生、张大伟先生、李东强先生、刘凤元先生(独立董事)、张玉红女士(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张玉红女士(主任委员)、张大伟先生、刘凤元先生;

提名委员会:刘凤元先生(主任委员)、姜桂廷先生、张玉红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玉红女士(主任委员)、李东强先生、刘凤元先生;

战略委员会:姜桂廷先生(主任委员)、杨名杰先生、张大伟先生。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高俊荣女士。

2、监事会成员:高俊荣女士、张娜女士、段慧玲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聘任姜桂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孙金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卢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大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李东强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联系电话:0534-2758995

传真号码:0534-2758995

联系邮箱:jjhbzqb@163.com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附件: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姜桂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1988年至1994年,景县孙镇东风压滤机橡胶板框厂任厂长;1994年至2014年4月,历任河北景津压滤机有限公司厂长、董事长;2010年至2013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景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州景津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姜桂廷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金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1993年至2011年,历任河北景津压滤机有限公司副厂长、副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至2010年,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3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金来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大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硕士。2008年至2009年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任部长;2009年至2010年,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3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大伟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卢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大专。2003年至2004年,德州达美分离机械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1年,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3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卢毅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东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至2005年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项目经理;2005年至2008年在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核算经理;2008年至2009年,在赛尔新概念网络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9年至2010年在北京盖博瑞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1年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助理;2011年至2014年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至2015年2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李东强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