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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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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0-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0-003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盛伟建先生的书面辞职函。盛伟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函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盛伟建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告日,盛伟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德松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0-004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15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科技”)收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椒江区法院”)送达的传票、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现将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新科技与格域包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裁定时间:2020年1月8日。

传票落款时间:2020年1月11日。

审理机构: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格域包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虹西路199号一号楼,法定代表人:唐成。

被申请执行人: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2号,法定代表人:陈德松。

本次诉讼的其他情况请详见2019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涉诉及进展的公告》(临2019-074)、2019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临2019-084)和2019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涉诉进展的公告》(临2019-092)。

2.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椒江区法院于2020年1月8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诉讼作出裁定如下:冻结、划拨中新科技银行存款人民币572,164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72,164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事项处于执行阶段,因涉案金额较小,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二、中新科技与江苏凯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1.涉诉的基本情况

裁定时间:2020年1月9日。

传票落款时间:2020年1月12日。

审理机构: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江苏凯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解放东路555号桐泾商务广场2号楼603室,法定代表人:陈道明。

被申请执行人: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618-2号,法定代表人:陈德松。

本次诉讼的其他情况请详见2020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涉诉及进展的公告》(临2020-001)。

2.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椒江区法院于2020年1月9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诉讼作出裁定如下:冻结、划拨中新科技银行存款人民币532,000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32,000元及相关利息、费用,该事项处于执行阶段,因涉案金额较小,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