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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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2020-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0-00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日收到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朱林生先生《股东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朱林生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4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2020年1月17日,公司收到朱林生先生出具的《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朱林生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朱林生先生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6,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

朱林生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减持计划公告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持有公司股份19,901,6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96,662,205股比例5.0173%)的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朱林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429%)。

2、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朱林生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0,200股。

二、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朱林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及进展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朱林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